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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团体标准有了新政策,团体标准加快与国家标准的融合与互动

《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6日发布的一项规定,旨在规范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程序。此规定结合了我国现有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的特点,并在推荐性国家标准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畅通渠道、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暂行规定》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推荐性国家标准通常是在技术发展和市场应用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前提下,为引导和推动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和市场发展,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的标准。这些标准通常不具有强制性,但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团体标准则是由团体、协会、组织等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标准。这些标准通常体现了团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并在团体内部产生约束力。团体标准可以涵盖各个行业和领域,通常是根据团体成员的实际需求和市场趋势来制定的。
《暂行规定》的发布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的融合与互动,促进标准化工作的健康发展,提高标准的实际应用水平。通过简化程序、缩短时间和规范采信程序,有助于加快标准的制定和应用,促进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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